央广网长春5月20日消息(记者晁向荣)东北三省首张电子发票5月20日在“长春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正式诞生,这标志着吉林省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据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的网商处购买商品时,可选择索取电子发票,网购交易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发票,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手机APP接收、邮件推送等多种渠道实时获取。作为消费者网购商品的凭证,电子发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查询、易保存、有利于规范税费管理等优点,在电子商务中推广电子发票应用,不仅有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也利于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将在今后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范围,推动电子发票在吉林省内的普及应用。